2004年8月20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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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离婚案今在省高院开庭 植物人丈夫要求给予公平权
本报记者 仇健

  金华永康的年轻企业家应明涛在车祸中成为植物人后,他的妻子带着部分财产离开了他(本报2月17日至20日曾连续报道)。今天上午,应明涛和妻子瑞英(化名)离婚案在省高院二审开庭。
    2002年9月22日晚上,应明涛因车祸成了植物人。此后不久,其妻子就向永康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。
    永康法院开庭审理后,发现原告隐瞒了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和债务,就以双方争议标的额过大为由将此案移送给了金华中院审理。
    今年4月30日,金华中院作出一审判决,判决瑞英和应明涛离婚,双方所生的独子由女方抚养,抚养费由女方承担,并对夫妻现有的财产、债务、债权进行了分割。应明涛的父亲应业道拿着这份判决书对记者说:“根据判决结果,应明涛不仅没有获得半分共同财产和医疗费,反而要倒贴一大笔钱。”于是,6月6日,他们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。
    为应明涛花去了60多万元医疗费后,应家已无力再支付律师代理费。通过乡亲的介绍,应家找到了北京辽海律师事务所黄振兴律师。同是永康人的黄律师欣然答应免费代理此案。
    在上诉状中,黄律师认为对于瑞英私自收回的近百万货款,不能因她不承认,法院就不采纳,同时又提出瑞英应支付应明涛日后医疗费、生活费50万元。对于一审的判决,瑞英也不满,在应家上诉后3天,她也提起了上诉。对于夫妻财产的分割、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等问题,她均提出了不同意见。
    为了应明涛能参加今天的开庭,早在前两天,他的爸爸和姐姐就带着他住到了浙江省慈爱康复医院,记者也再次前往探望。
    他的气色已比今年2月记者看到时好了很多,姐姐说,经过半年的悉心照料,弟弟已经会喊“爸爸”和“姐姐”了,还会数数了,原来不能动弹的四肢,也能小范围活动了,这一点一滴的进步给了家人莫大的安慰和信心。只要空下来,应业道就会坐在儿子的床头,一遍遍喊儿子的名字,这时,应明涛抬起左手摸了一下老爸的头,就是这样一个或许出于本能的动作,却让应业道激动得热泪满眶。他对记者说,他有信心儿子一定会康复。